日前,省科技廳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高新技術企業(含培育庫企業)進行研發費增量獎勵,該《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申請條件和申請流程,于今年9月13日起實行。
《細則》指出,根據《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幹政策(試行)》,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爲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規模以上企業(納入省統計局一套表網報平台企業)不高于200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于100萬元人民幣;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爲准。
《细则》明确,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申请条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申请资金的前两年,每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要求等。